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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戀,也有叫做青春期戀愛,指的是未成年男女建立戀愛關系或對異性感興趣、癡情或暗戀。在中國,“早戀”一詞帶有長輩一方的 否定性感情色彩,一般指18歲以下的青少年之間發(fā)生的愛情,特別是在校的中小學生為多。經過二十年在中國的調查表明,在中學階段沒有發(fā)生過感情的人很少。而大多數都是暗戀、單戀(單相思)。 只有相互有好感,才能發(fā)展成為早戀。早戀行為是青少年在性生理發(fā)育的基礎上,也是心理轉化為行為的實踐。
狹義定義
一些家長一聽說自己的孩子喜歡上某某某,就心急如焚,不知如何是好。早戀,顧名思義,就是過早的戀愛。 什么叫戀愛呢?難道是暗戀嗎?不對,是有過告白的行為(情書,直接告白之類的)的人。嚴格來說,是男女雙方都向對方告白,才能稱之為戀愛。
如果沒有過告白行為,就不能稱之為戀愛,不能稱之為戀愛就 更不能稱之為早戀。
“暗戀”只是欣賞某個異性,并沒有多少真愛,家長們請放心,“ 暗戀”所積累的感情不會太重,大多不會影響學習。
如果有人用“暗戀”中帶有 “戀”字來反駁我,我想告訴你,“鯨魚”中也帶有“魚”字,可它確是哺乳動物。
只有作了告白行為(情書,直接告白等)才能算作戀愛,算作 戀愛之后,才能根據年齡判斷是否早戀。
廣義定義
一般人認為早戀會帶來很 多問題,如影響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和學業(yè)成績等,尤其對女孩更為明顯突出,但一般不會有太嚴重的影響。早戀常常以失敗告終,很少出現早戀能夠終身廝守的;亦有人認為早戀是青少年對男女關系的 探索和學習,為將來的戀愛與婚姻作準備,不宜過份禁制或壓抑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