咨詢熱線:136-9110-4511

多動癥是比較常見的兒童行為障礙,即注意障礙和活動過度,可伴有行為沖動和學習困 難。兒童的的智力正常或基本正常, 但學習、行為及情緒方面有缺陷,注意力不集中,注意短暫,活動過多,情緒易沖動,學習成績普遍較差,在家庭及學校均難與人相處,日常生活中常常使家長和教 師感到沒有辦法。通常起病于6歲以前,學齡期癥狀明顯,隨年齡增大逐漸好轉。部分病例可延續(xù)到成年。
符合下面14條中的8項,并持續(xù)6個月的,診斷具有注意缺乏多動障礙 。
1.手或腳不停地動,或在座位上扭動(少年為坐立不安的主觀感受)。
2.即使必須坐好,也很難靜坐在座位上。
3.易受外界因 素影響而分散注意力。
4.在集體活動或游戲時,不能耐心地等待輪轉。
5.別人問話尚未結束,便立即搶著回答。
6.不按他人指 示做事情(并非故意違抗或不理解)。
7.在做功課或玩耍時不能持久地集中注意力。
8.一件事尚未做完,又做其他事情。有始無終.
9.不能安安靜靜地玩耍。
10.說話太多。
11.常常打斷他人的活動或干擾他人學習、工作。
12.別人對他說話,他往 往沒有聽進去。
13.學習時的必需物品,如書本、作業(yè)本、鉛筆等常常丟失在學?;蚣抑小?/span>
14.往往不顧可能發(fā)生的后果參加危險活動,例如,不加觀察 便跑到馬路當中。
15. 注意力不集中:上課易走神,學習困難,成績差,缺乏時間觀念。
16. 活動過多:難以靜坐,愛跳愛跑,興奮多話,小動作多 ,不能自制,愛管閑事。
17. 沖動任性:惹事生非,不顧后果,隨心所欲,缺乏思考,不聽勸告,難以管教,行為異常。
18. 情緒不穩(wěn):心神不定,情感 脆弱,性情急躁,易發(fā)脾氣。
19. 多動癥兒童成年后,反社會人格和犯罪行為風險是正常兒童的5~10倍
1989年,我國中華神經精神學會通過的《 精神疾病分類方案與診斷標準》(第二版)中,對注意缺乏多動障礙確定了以下診斷標準。起病于學齡前期,病程至少持續(xù)6個月,具備下列行為中的4項的診斷為注意缺乏多動障礙兒童。
